有关企业:
现将成都市经信局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你们。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企业,于7月26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(天府大道北段18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957办公室外,胡元丁028-85339186):
1、《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》(word版);
2、《服务情况测评表》(word版);
3、《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》(word版及PDF盖章版)及2份纸质版;
4、刻入以上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的光盘,2份。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本次申报不再将《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六条第(一)款作为基本条件;不再提供第三章第十四条第(三)款市(州)级示范基地认定文件;不再执行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规定。